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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范围

发布时间:2013-03-28 17:03:15


     受理民(商)事案件的范围

     1、合同纠纷案件;

     2、权属、侵权及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纠纷案件;

     3、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

     4、适用特别程序案件:包括申请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案、申请宣告公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申请宣告公民恢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申请宣告公民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案、申请指定监护人案、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申请宣告失踪案、申请为失踪人财产指定、变更代管人案、失踪人债务支付案、申请认定财产无主案、申请支付令案、申请公示催告案、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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