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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校园欺凌,法律与我同行

——走进洛宁明善学校

  发布时间:2017-04-19 09:21:30




   反对校园欺凌,法律与我同行,2017年4月12日洛宁县人民法院特殊主体志愿服务队应邀走进洛宁明善学校。明善学校教导处崔绍普主任组织该校六、七年级同学参加此次活动,并对志愿服务队队员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

   活动从组织观看洛宁县人民法院少审局的法治宣传片开展,让全校师生对法院少审局有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洛宁县人民法院少审局副局长陈瑾法官结合真实案例给同学们讲了校园欺现象是如何产生的、它有什么影响,当校园欺凌发生在自己身上要如何应对。陈瑾告诉同学们,一是明辨校园欺凌,远离它;二是机智应对,不要硬碰硬;三是坚决抵制,避免受到更大的伤害;四是积极寻求帮助;五是团结起来,共同抵制。最后陈瑾法官告诫同学们,面对危险要首先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在关工委、妇联等社会方方面面的合作和关怀下,法院会致力于构建完善的预防应对机制更好的守护孩子们健康成长。为更好的让同学们认识校园欺凌,学会预防,法院干警自编自导自演了情景剧《法,让校园欺凌无所遁形》。在观看表演中,同学们不仅可以通过观看直接获取信息,更可以通过陈瑾法官的时时讲解来思考、领悟。情景剧获得了同学们热烈的掌声,少年审判局局长张海萍法官最后强调:“同学们作为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希望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能够远离校园欺凌,当面对校园欺凌时要向老师、学校和我们每一个为法治社会不懈努力奋斗的人寻求帮助,我们一定会保护同学们,给同学们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活动的最后,张海萍法官邀请县关工委、县妇联、县教育局代表和明善学校李校长给同学们发放法治宣传漫画册,方便同学们更好的理解和学习法律知识,保护自身利益。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少年审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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