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3日上午,为全面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等九部委《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等内容,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遏制校园欺凌现象的发生,洛宁县人民法院特殊主体志愿服务队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五四青年节来临之际,由张海萍队长带领全局干警与教育局靳燕主任一起踏着春雨走进洛宁县中等职业学校,进行法治宣传。
校教导主任组织全校在校同学参加了此次活动,并对我们的到来表示欢迎。活动首先由服务队队员陈瑾法官对当前校园欺凌现象如何产生,它的危害性以及如何应对做了简要的阐述。
随后,为了更好地引导同学们认识校园欺凌,正确区分同学之间的打闹、欺凌和暴力犯罪行为,法院干警结合真实案例自编自导自演了两部情景剧。
在情景剧中,每当到关键的地方,陈瑾法官都会用旁白和互动的形式来引导同学们思考、认知,正确的避免校园欺凌发生。陈瑾法官告诉同学们,校园欺凌无小事,它危害的不仅仅是同学的生活和学习,不单单是个人行为,校园欺凌危害了学校的正常秩序,使一些同学游走在犯罪边缘,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因此,同学们应当主动地寻求帮助,要利用老师、学校和警察这些社会力量,切不可冲动行事,让自己受到更大的伤害。
情景剧获得了师生热烈的掌声,他们非常认可这种情景剧与法制报告相结合的形式,表示这种新的形式能够使他们更好的认识校园欺凌,掌握应对方法,并坚信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远离校园欺凌。
最后,张海萍法官对同学们今天的积极参与表示感谢,祝愿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努力奋斗,赢得自己的精彩人生。
今年以来,洛宁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局主动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联合县关工委、县妇联、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依托县广播电视台、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先后开展5次法治宣传活动,3次走进校园,使3000余名学生受到了普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