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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严 使我守法经营

  发布时间:2013-03-29 09:20:33


讲述人:洛宁县个体工商户  李兵

    整理人:洛宁县人民法院  赵宏伟

    我是洛宁县洛河北岸的一名个体工商户,经营木材加工生意,叫李兵,现年25岁,因守法经营、童叟无欺,多次被评为模范工商户。今年八月,我和一名志同道合的姑娘牵手走进婚姻殿堂,婚礼仪式除七姑八姨、左邻右舍参加外,还有一位嘉宾格外引入注目,那就是当年办理我“案件”的法官叔叔,他给我送了一幅字画:鸳鸯戏水的画面上赫然写着“携手共进赢得尊严”八个大字。朋友,你们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吗?

    25年前,我出生在豫西山区一个偏僻的农家小院里,到了15岁才在父母的簇拥下走出了大山旮旯,到县城一所私立中学读初中。在这里我仿佛到了另一个世界,这里的孩子多数家庭条件优越,有的同学还是父母开着车送来上学的。他们出手大方,穿名牌服装,动辄吸香烟、喝啤酒。强烈的反差,自卑的性格,学习成绩的落后,使我不到一年就离开了学校。重新回到偏僻的小山村,我和朋友一起放牛、割草,有时和朋友打打扑克,赢个一块、两块的,买盒烟抽或买包方便面充饥,如果一时手头没钱,便到附近的代销点赊账。而这一切由于父亲整日忙于农活,竟无察觉。为了还账,我和庞阳打听到在乡中上学的学生们手里有零花钱。百无聊赖之际,在一天傍晚,我们二人在村边人烟稀少的地方,拦住了三名在乡中上学的学生,采用蒙脸、持刀威胁、拿砖头恐吓等方法,强行抢劫了80多元钱-----作案的当天,我被抓进了看守所。顿时,我的心碎了,我痛苦,我沮丧,我懊悔,我过着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生活。

    终于有一天,一位法官叔叔给我送达起诉书时,我才看到了希望,他并没有像我想象的那样嘲笑我,更没有居高临下地训斥我,而是心平气和地和我拉起了家常,并详细询问了我之前的学习、生活状况及作案原因,临走时送我一本法律书、一支钢笔和一个笔记本,让我把作案的原因、认识及今后打算写下来。

    庭审那天,我并没有被戴手铐,而是和法官叔叔一起到一个温馨、和谐的“圆桌审判庭”,同时还有从县团委、县教育局请来的两位阿姨当人民陪审员,更令我惊奇的是平时无暇顾及我的爸爸妈妈也来到了法庭。法官叔叔和人民陪审员、公诉人、辩护人围坐在圆桌旁,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对犯罪的事实、情节不议论、不嘲笑、不歧视。他们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从不同角度对我进行了法律教育。记得法官叔叔说:“李兵,犯了罪不可怕,可怕的是犯了罪不悔改。”我声音呜咽着说:“我一个少年犯,在法庭这样受到尊重,使我重新拾起了尊严,今后我一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接着,法官叔叔对我讲了什么是尊严?一个人怎样才能有尊严?怎样才能被人尊重?庭审最后陈述时,我语气坚定地说:“我一定不会辜负你们的期望,做一个有尊严的人!”

    庭审三天后法官叔叔带着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到我抢劫的学生所在的中学进行了宣判,宣布我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释放后我当即被法官叔叔安排到这所中学继续读书。后来才知道法官叔叔还为我建立了一套跟踪帮教档案,进行考察登记,及时掌握我的转化情况,并与父母和公安派出所的同志一起结成帮教小组进行帮教,使我得到了家庭和社会的关怀,增强了积极上进的信心和决心。

    初中毕业后,法官叔叔又帮我联系到一家企业上班,由于勤学苦干,还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可惜时间不长,这家企业倒闭了。法官叔叔了解情况后,又和我进行了推心置腹的交谈,鼓励自谋职业。所以,今天我又成了一名个体工商户。

    法官叔叔不仅挽救了我,还为我就学、从业、创业创造了这么好的条件,促使我成了一名守法的工商户。今天法官叔叔还参加我的婚礼,你说我能不高兴么?能不说给大伙听么?这有什么害羞呢?因此,我对参加婚礼地朋友大声说:“尊严,使我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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