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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维权之夫妻共同债务以案说法

  发布时间:2018-03-20 11:36:46


    1.离婚夫妻:你的债,我不背!

    小明和小红夫妻结婚十年,小红是位公司职员,工作与收入稳定,相夫教子。小明三年前辞职创业,成为公司股东。小明因公司经营以个人名义借了500万元外债,小明和小红离婚后,债主把小明和小红告上法院,要求还款。

    新司法解释出台后,小明以个人名义借钱用于公司经营,离婚后,这笔债小红无需偿还。如果债主要让小红还债,得找出证据证实借钱是小红同意的或者借的钱小明夫妻用来做日常消费了。

    2.债权人:共债共签勿模糊糊

    小明向隔壁老王借30万,约好一个月归还,两人有模有样地找了个借款合同模板签字捺印。三个月后,小明没还上这30万,老王找上门要求还钱。小明说这钱还不上,得多缓缓,小明媳妇说这30万自己根本不知道也没见过,凭啥要还?老王吃了个闭门羹,这钱能起诉他们夫妻两人一起还吗?老王后悔当初没叫小红也来合同上签个字。

    本次新司法解释强调夫妻共同债务形成时的“共债共签”原则,意在引导债权人在形成债务尤其是大额债务时,为避免事后引发不必要的纷争,加强事前风险防范,尽可能要求夫妻共同签字。

    3.新婚小夫妻:财产早规划划

    小明和小红结婚当年,房价还没那么高,他们只是共同装修了一个24小时热水的家。如今小明表弟要结婚,准夫妻俩和各自的父母已经为了房产问题、按揭贷款怎么偿还等问题争议了几回合。听多了那句话“现在年轻人的感情都难说”,小明表弟也已经开始怀疑人生和自己。未婚妻最终提出了签个婚前财产约定协议的要求。


    婚姻法自2001年大修以来,已经出台了4次司法解释,夫妻财产问题的规则贯彻始终。制度选择自然与社会经济状况密切相关。当家庭生活已经超出柴米油盐等日常需求,全民参与投资理财已成常态,许多夫妻债务纠纷不再是家庭内部事务,已紧密融入了市场和社会。夫妻之间享有日常家事代理权和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一旦感情破裂,曾经爱我的人伤我却是最深,容易给一方可乘之机,使另一方“被负债”。法律保护夫妻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其实法律也是爱情的守护神。恩爱夫妻明算账,财产债务早规划,兼顾情感与理性的平衡。婚姻的契约化现象说明民众的权利意识有所增强,这或许是社会进步的一个标志。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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