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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风而动 三“老赖”被抓

  发布时间:2018-05-10 09:38:26


“百日执行攻坚”专项活动实施的大背景下,洛宁法院不断组织执行干警开展集中抓“老赖”活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穷尽执行措施,着力集中清理积案,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5月8日,洛宁县法院执行局干警一早就梳理案卷、研判案情,密切关注“老赖”的最新动向,在获得可靠消息后就闻风而动、迅速出击,终于将王某、张某、范某三名被执行人抓获。

       原来,被执行人王某与申请人王某涉民间借贷纠纷,2014年8月,被执行人王某向申请人王某借款50000元,约定利息为月息2分,并出具借条一张,但是到期后被执行人却未偿还所欠债务,洛宁县法院主持调解后,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但是被执行人未履行和解协议,后经申请人多次讨要,还有2万余元未偿还,到法院后,被执行人迫于法律威严,急忙多方筹措将剩余2万余元结清。

       被执行人张某与申请人杜某涉生命权纠纷,经洛宁县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6月,杜某与残疾人张某在洛宁县内某乡镇街道因买卖黄瓜问题发生纠纷,张某之子赶到现场后将申请人杜某打伤,杜某入院治疗后,共产生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合计8155.95元,县法院依法判决被执行人张某承担50%责任,即4077.97元,但是判决生效后张某一直未履行法定义务,执行干警依法将其拘留。

      被执行人范某与申请人代某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2008年8月,经洛宁县法院审理查明,申请人代某在承揽劳务中因自身疏忽大意造成右臂断离伤,依法判决被执行人范某承担30%责任,申请人代某在入院治疗期间共产生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司法鉴定费等十项费用共计67029.9元,扣除被执行人范某前期垫付的5900元,被执行人再付61129.9元。但是从2008年至今已达十年之久,被执行人范某未将法定义务履行完毕,期间执行干警多次采取措施,被执行人仍有3万余元未履行,经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析理后,被执行人范某多方筹措终将剩余3万余元偿还,至此,长达十年之久的积案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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