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决胜之年,洛宁县人民法院不断开展“执行攻坚年”活动,6月4日,洛宁县法院对一起大标的执行案件的三名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这是该院加大执行力度、敢于攻坚克难的一个缩影。
原来,该案系原告某商业银行与被告某公司及其六名股东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告某公司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某商业银行借款300万元,并且被告中六名股东签订了连带责任保证书,后该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构成违约,经法院调解后,被告依然没有履行调解协议,原告遂申请强制执行。
经洛宁县法院执行局采取了网络查控、账户冻结、将该公司及其六名股东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多种执行手段,仍然无法将全部金额执行到位,法院执行干警对其中三位股东进行约谈,在其拒绝履行相关法律义务的情况下对三名“老赖”股东进行司法拘留。
为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兑现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该院高度重视执行工作,不断促进执行工作和信息化的深度融合,多措并举,推进执行模式的根本变革,采取强制措施推进执行工作,加大力、出“重拳”、打“硬仗”,对待“老赖”坚决不手软、不留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