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惧高温·集中腾房
为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加大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力度,2019年5月23日,在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下,洛宁法院开展第四次“执行办案百日竞赛”集中执行活动,20余名执行干警、5辆执行警车齐齐出动、奔赴洛阳,吹响了集中腾房行动号角。

针对以往腾房类案件具有对立情绪大、人员迁出难、突发状况多、风险系数高等特点,早在行动的前一天,执行指挥中心就此次腾房行动成立以石红民局长为总指挥的领导小组,了解掌握房屋状态,制定执行预案,明确各环节、程序的负责人,提前向市、县两级人大代表发出邀请,做足了准备工作,保障腾房工作有序、规范、高效、文明进行。

行动第一站,洛宁法院锁定了位于洛阳市高新区的一所住房。
该房房主程某于2014年从申请执行人张某处借款20万元,并约定利息、出具借条。2017年起,被执行人程某再未向张某支付利息。多次讨要无果后,张某诉至法院。后程某因交通事故抢救无效死亡,被告人变更为王某甲(程某丈夫)、王某乙(程某之子)、王某丙(程某之女)。该三人均放弃对程某的遗产继承权。2018年,法院判决王某甲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协助法院用程某位于洛阳市高新区一处房产的一半价值为限额来清偿张某借款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发出腾房通知和公告,并多次与王某甲联系,但他始终不予配合。
腾房现场
执行干警抵达某小区后,执行干警立即拉起警戒线,维持周围秩序。执行法官再次确认无法联系上王某甲并敲门确认房屋无人后,在洛宁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石红民的指令下,在市人大代表王淑方、县人大代表程利峰及小区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开锁师傅完成强制开锁,执行干警进入房屋,对房屋物件进行清点,拍照录像取证。
此时,有知情人向法官提供了被执行人亲属的联系方式。
“我们已经进到王某甲在XX小区的房子内,请你转告他,我们将立即进行强制腾房,对房屋内一切物品进行清点并全部装箱转移,清空之后将依法对该房屋进行评估拍卖!”
电话那端的被执行人亲属感觉到法院行动的压力,想到王某甲房间内一应物品将面临“搬家”,急忙恳请法院能够宽裕时间,并表示自己将立刻从灵宝市赶去,代表被执行人当面与法官协商处理。
两个小时的耐心等待后,被执行人亲属匆匆到达该住房,并向法官承诺将自行主动搬离。考虑到被执行人一方的态度转变,法官与申请人积极沟通,调整行动方案,最终同意被执行人在短期内自行完成腾房。
“鉴于你们态度诚恳,法院可以中止强制腾房,但你们必须立即行动,如短时间内不能如约腾空,或者设置障碍导致执行不成,那么我们不光会继续强制执行,你也要承担连带责任。”在石局长一番释法明理下,被执行人亲属连连点头,拍着胸脯承诺一定完成腾房,并在笔录上进行签字。
“37度的大热天还要不辞辛苦地来回奔走,法院干警真是不容易!”——受邀见证此次行动的人大代表如此说道。
下一步,洛宁县法院将持续加大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打击力度,继续开展集中腾空房屋专项行动,用足用好强制措施,坚决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诚信和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