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建设人民满意好法院 |坚持不懈促和解,法官再把锦旗拿

发布时间:2019-11-12 09:47:25


    基本案情:

    被告张某系河南某公司的法人,旗下有多家子公司,2017年张某找到原告刘某,向刘某描述该公司发展前景良好,在被告张某的宣传鼓动下,刘某心动,同意加入该公司,并受让了被告张某的部分股份。两年来张某不仅隐瞒了有关经营状况,对于当初承诺给刘某的各种条件也并未兑现。因此,2019年1月5日,经双方协商结算,刘某退出该公司,张某同意收购刘某的股份。但是张某因为当时资金紧张,无法支付转让款,便向刘某出具了一张注明借款30万元的借条。之后,张某并未按照约定还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刘某将张某告至法院。

    被告张某系河北省人,所以立案后,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案件到达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市中院审议,案件又重新转至洛宁法院。

    张某系外地人,第一次开庭时,他委托其律师来参加庭审,自己并未露面,当庭也未调解成功。庭审结束后,陈瑾法官在跟原告刘某聊天过程中了解到刘某顾念与张某旧日朋友情分,希望尽可能的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陈瑾法官觉得必须联系到张某当面协商才能有效解决该问题,促进案件进程。

    于是她通过多方途径与张某取得联系,刚开始张某直截了当的拒绝了,但是陈瑾法官并没有放弃,她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多次对张某做思想工作,并告诉其刘某的想法,希望通过两人之前的感情牌打动张某,最终,张某被陈瑾法官的执着所打动,愿意积极配合案件进程,同意当面调解。在约定的时间,张某从外地赶回法院,在陈瑾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虽然只是达成协议,拿到调解书,我还没有拿到全部的钱,但这个锦旗,我觉得必须得送,这是我对陈瑾法官表示的感谢,她执着的工作态度和高效的工作能力值得“人民好法官”这个称号!

责任编辑:张静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