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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人民满意好法院 |洛宁法院集中审理宣判12起危险驾驶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19-11-13 09:51:37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为打击和震慑“醉驾”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1月13日,洛宁法院刑事审判庭通过远程视频开庭的形式,对12起危险驾驶犯罪案件依法适用速裁程序集中审理并当庭宣判。

    12起危险驾驶案件集中审理

    因12起危险驾驶案件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为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办案效率,洛宁法院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的刑事政策,在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基础上,对12起案件进行集中审理。

    平均每起案件审理用时5分钟

    在庭审中,因被告均认罪认罚,不再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12名被告人对其危险驾驶犯罪事实均没有异议,法官当庭对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告诫被告人一定不要心存侥幸,切勿再酒后开车,要对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负责。

    法官依据被告人各自的犯罪情节,当庭进行宣判,12起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审理共用时1小时,平均每起案件审理时间5分左右,大大缩短了法庭审理时间,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

    “新手”驾驶员现场旁听

    为宣传危险驾驶危害性,遏制醉酒驾驶高发态势,洛宁法院与县交警大队配合,邀请刚拿到驾照的“新手”驾驶员参加此次案件旁听,希望通过多个案件“打包”的形式,更加直观的了解到酒驾的危害性,上好驾驶路上的“第一堂法治课”。

责任编辑: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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