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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人民满意好法院丨省人代表蒋小平参与案件调解,与法官合力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9-12-17 10:20:10


     近期,洛宁法院邀请省人大代表蒋小平参与案件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听民声、解民忧”作用,在及时调处矛盾纠纷、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离婚纠纷案

    原告崔某、被告吴某于2015年经人介绍后认识,半年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隔年生育一个男孩,由于婚前接触时间短,婚后被告吴某在外地务工,双方聚少离多,夫妻沟通少,互有猜忌,感情无法增进,常年原告一人带孩子,经济、精神压力大,2019年11月,原告崔某到洛宁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法官查明事实后,联系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并邀请省人大代表蒋小平参与,调解过程中,双方情绪激动,争吵不断,在蒋小平代表耐心劝说下,当事人情绪逐渐稳定下来。其后,蒋小平代表又配合法官先向原、被告双方释法明理,从其婚姻产生矛盾的原因进行分析,希望双方多考虑孩子成长、婚姻感情,经过2个小时的调解,提出多个意见建议。
   劳务合同纠纷案

    2018年,经朋友介绍,原告郑某向被告马某提供装修材料并进行现场施工,最后经结算,下欠原告材料款两万元,经原告多次讨要,被告不予支付欠款,2019年12月,原告郑某将马某诉至法院,希望法院维护其合法权益。

    经承办法官审理查明,发现该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但牵扯到农民工薪资问题,承办法官高度重视,为尽快解决群众关心问题,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监督,洛宁法院邀请省人大代表蒋下平参与调解此次案件。


    调解过程中,蒋小平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贴近群众的特点,从情理入手,劝导当事人积极配合法官工作,使当事人在第一时间分清责任、利害关系,换位思考,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最终使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现场向原告支付了第一笔欠款。

    一直以来,洛宁法院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多元化调解机制,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调解,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的公信力、影响力、协调力,有效地把矛盾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有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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