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洛宁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实现了当天立案、当天调解、当天送达。
2018年,刘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张某,接触两个月后便登记结婚,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双方多次因性格不合吵架,2019年生下一女,孩子的到来并未对夫妻的紧张关系有所缓和,反而因家庭琐事吵闹的更加厉害,最终导致感情破裂。12月25日,刘某诉至洛宁法院,要求和张某离婚。
看着夫妻双方一块来到法庭,还抱着几个月大的孩子,陈法官首先给双方做起了调解工作,希望双方为了孩子,暂时不要离婚。如果有什么矛盾纠纷,法庭可以给你们调解协商。但是二人说他们已经经过冷静的思考与商量,都是自愿的且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并且双方都在外地工作,平时没有时间,主要是孩子抚养的问题,希望法庭尽快处理。
经过两个小时耐心、细致地劝说,看到双方的感情实在是无法挽回,一直这样僵持下去也不是办法,陈法官便针对二人婚生女的抚养问题进行释法说理,主要从双方实际经济能力和孩子哺乳情况出发,使得双方逐渐产生共识,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看着一直哭闹的孩子,陈法官告知当事人先带孩子回家休息,随后,城关法庭干警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完成了法律文书的起草、审签、印制,并于当天下午给双方邮寄了裁判文书,实现了当天结案。
近年来,洛宁法院一直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为目标,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更加快捷高效的服务,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