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洛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集中审理11起危险驾驶案件,并当庭宣判,涉案被告人均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集中审理的11起危险驾驶案件,属于微刑事案件中的高发案件,是继洛宁法院推行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以来,又一次较大规模的集中审理,是洛宁法院对推进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有益尝试。
11起危险驾驶案件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为提高审判效率,刑事审判庭决定对11名被告进行集中审理,不再进行法庭举证和法庭辩论环节,庭审中,11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均表示服判。
在最后陈述中,被告均表示得到了教训,深深感受了法律的威慑力,保证以后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以免害人害己。
法官温馨提醒:在新年来临之际,要树立“健康饮酒、适量饮酒”的理念,亲朋好友聚会畅饮后,一定杜绝酒后驾车,避免心存侥幸,营造新年“禁止酒驾、文明驾车”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