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战“疫” ——法官线上调解篇 发布时间:2020-02-14 17:33:22
这个春节,
全国人民用“宅”的方式守护祖国,
法官“宅”在办公室里,原被告“宅”在家里
不能当面调解,不能到院开庭,
当事人“心慌慌”怎么办?
不要慌,跟着小编镜头看看,
“宅”在办公室的法官如何通过微信调解,
线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的关键时期,为实现诉讼服务“不打烊”,洛宁法院主动将各项审判工作的主战场由线下转移到线上。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宅在家中”,使用电脑、手机APP、微信小程序即可实现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网上调解,在特殊时期送给当事人“特别的爱”。 这不,洛宁法院法官金利兵、郭新智通过微信视频方式,采用“背对背调解法”,经过多日耐心细致的调解,于2020年2月12日成功调处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年逾70岁的任某在傍晚时分行走在人行横道的斑马线上,不慎被李某驾驶的轿车撞伤,致手腕骨折。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因双方协商无果,任某诉至法院请求诉前调解。 考虑到疫情防控期间的特殊情况,加之任某年龄较大不懂电脑操作,法院调解法官采用更加简便的微信视频方式,不厌其烦的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任某获得13000元赔偿。疫情防控以来,洛宁法院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查控、防控工作部署,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开通了网络办公系统,保障人民群众在特殊时期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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