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4日上午,洛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利用“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在线审理三起取保候审人员刑事案件,分别为:杜某某诈骗案、王某某交通肇事案、王某某、董某某盗窃案。审判长及合议庭成员在法院多媒体审判庭,公诉人在检察院远程庭审室,取保被告人在其家中、辩护律师在其律师事务所,通过手机“庭审”APP进入云端法庭,案件审判全程高效便捷、安全、无接触,三起案件均当庭宣判。四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悔罪,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整个庭审、取得良好效果。
这三起案件被告人目前采取的都是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由于目前疫情正处关键时刻,不能松劲,但又不能影响案件进程,为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承办法官提前与公诉人、被告人及辩护人沟通,尝试运用新科技,“云间互联网"线上开庭审理,得到了各方的认同。

在开庭审理前,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调试、消毒后,指导各方进行视频连接,并确定“四方”图像清晰、话质流畅。
直击庭审第一现场——(杜某某诈骗案)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后,审判长宣布开庭,在线核实被告人身份等信息、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告知被告人相关诉讼权利。
连线地点:洛宁县检察院远程庭审室
连线方式:多媒体设备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并进行举证质证,最后发表公诉意见,表示被告人案发后积极退还赃款,并在审查起诉阶段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建议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公诉意见。
连线地点: 律师事务所
连线方式:手机云端庭审、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辩护律师通过云端系统向法官陈述被告人到案后及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案发后积极退还赃款及当庭表示认罪悔过,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及量刑意见。
连线地点: 三门峡市渑池县家中
连线方式:手机云端庭审
被告人杜某某在外地家中通过云设备向法庭如实陈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非常后悔,请求法庭给予自己一次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今后一定汲取教训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 通过在“云法庭”实时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辩护意见、最后陈述等庭审程序,合议庭在充分考虑控、辩双方的意见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及社会危害性,对案件当庭作出判决。 “我觉得这种开庭方式非常的高效和方便,既能防止疫情期间跨区域流动带来的隐患,也使案件不因疫情原因耽误办理,维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辩护人的辩护权。”庭审结束后辩护人曲律师对法官说道。并对此次“云法庭”的方式表示欢迎和大力支持。
经过40分钟的集中审理,三起案件的线上庭审顺利结束,法官指导被告人及辩护人在屏幕上进行电子签名,完成庭审笔录的校对及签字确认环节。
“万众一心战疫情、法官云上开庭忙"。洛宁法院为最大限度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将庭审工作从“线下”延伸至“线上”。目前,使用“三远一网"系统远程视频开庭已是洛宁县人民法院刑事案件审理的常态,自2019年以来已开庭审理188件、192人,此次使用“云上开庭"审理刑事案件是首次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