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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书记员”庭审+“表格式”判决书 洛宁法院开启速裁庭审新模式

发布时间:2020-04-03 16:04:18


案件快报:

      4月2日上午,洛宁县人民法院速裁团队金利兵法官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原、被告全程参与,书记员席空无一人的情况下顺利完成此次庭审,并于当日下发“表格式”判决书。

基本案情:

      2016年5月9日,被告王某甲因资金周转,通过李某某介绍向原告张某某借款50000元,并向原告出具借条一张,被告王某乙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之后王某甲一直按期偿还利息。2019年8月22日,王某甲还款20000元,截至2020年3月13日,被告王某甲仍欠30000元未能还款,原告无奈诉至法院。 

 

      庭审开始前,金法官就此次开庭无书记员进行记录,用庭审录音录像替代书面法庭笔录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说明,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正式开始庭审录音录像。休庭后,金法官又向双方当事人告知查阅庭审过程的方法和途径,庭审过程无书记员参与。


      当日,金利兵法官向双方当事人发出我院首份“表格式”判决书。该判决书将法律文书的相关要素内容通过表格的方式呈现出来,将案由、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裁判依据和判决结果分项逐一列出,使判决依据和结果一目了然。拿到判决书后,原告张某某表示,没想到这么快开庭、更没想到没有书记员也可以开庭,最没想到的是现场还能拿到判决书,法院现在的审理效率真的太高了。


    据悉,作为洛宁法院“无书记员”庭审方式的首次尝试,此次庭审不仅实现完整定格、全景呈现,且因无须等待书记员记录、当事人确认记录而大大节省了开庭时间,庭审节奏明显加快、庭审过程更加顺畅。首份“表格式”判决书,更是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接下来,洛宁法院将继续落实繁简分流改革试点要求,细化庭审记录操作规程,探索和规范裁判文书简化工作,用实际行动赢得当事人的肯定与认可。




责任编辑: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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