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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法院:实地查实情 便捷助解纷

  发布时间:2020-04-28 09:15:01


    为高效化解涉企案件,洛宁法院法官主动深入企业,了解复工复产真实状况,寻找合适、高效的解决方式,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助力县域营商环境优化。4月28日,洛宁法院城关法庭庭长陈红武到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调查,与企业相关负责人沟通协商,力求高效解决其名下涉及的四起案件。

    案件起因

    2018年中旬,某科技有限公司为重整改建园区,装修办公楼,分别在四月、六月、七月与某办公家具有限公司、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及包工头杨某、费某签订合同,将生活区钢构车棚、围墙、涂料工程、办公产品购进、装修等工程进行外包。合同签订后,四个承包企业、个人分别按照合同进行施工,并按时完工。之后该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对四方支付一部分款项,可剩余款项迟迟未再支付,无奈之下,其四方负责人分别到洛宁法院城关法庭将该公司进行起诉。

    深入了解定方案

    城关法庭在整理诉讼材料时,发现这四起案件都与该企业有关,在详细了解案件实情,陈红武法官综合考虑到当事人实际需要,原被告企业面临疫情复工复产的实际情况及困难后,他决定对这四起案件进行并案处理,提速案件进程。

    实地调查解纠纷

    与四个原告以及该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确认过时间后,4月23日上午九点,在城关法庭审判庭,四起案件同时调解,在陈法官的组织下,工作人员分别对各方当事人进行耐心劝解,庭审调解一直持续到下午两点,其中当庭履行撤诉1起,调解1起,其余两起案件,因案情较复杂,陈法官与被告企业负责人约定27日下午到该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调查。

    实地调查的过程中,陈法官详细了解了该公司的厂房建筑、资产信息、经营状况、复工情况,该公司负责人也向法官解释了迟迟拖欠工程款不得已的原因以及疫情期间的损失、面临的种种困难。在与该公司负责人交谈的过程中,陈法官也将原告的难处告知被告企业负责人,希望在互相体谅的前提下,企业能够尽快拿出合理解决办法。

    该公司负责人对陈法官表示感谢,并承诺一定以最大努力尽快与对方达成和解。

责任编辑: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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