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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特殊的包裹”——您的执行工作收获好评!

发布时间:2020-07-10 08:56:05


最近,洛宁法院执行局魏法官收到一个

“特殊的包裹”——是分别印着   

“惩恶扬善执行神速,廉洁奉公真诚为民”

“明镜高悬爱民之心,利民行事清正廉洁”  

的两面锦旗


同时收到的还有当事人电话里真诚的话语:

“感谢魏法官和洛宁法院执行局的倾力执行

以前去上访,是我对法院工作不理解,

这次真的是了解了你们的难处和努力,

真心感谢你们的帮助,

给了我们企业复工复产的希望。”

                 ——2020 初夏



基本案情

 2018年3月,原告洛宁某广告传播有限公司与被告某环保设施有限公司签订租用洛宁县太阳能户外灯箱活动,由原告独家租用被告所有的洛宁县城区户外太阳能灯箱对外发布广告,并向被告支付定金2万余元,4月,原被告签订废除租用合同,并于当天订立保洁箱广告承包合同书以及约定合同发布时间,将原来交纳的定金转为本合同定金,但在该合同签订后的第三天,洛宁县某管理局对城区进行绿化改造,对被告建好的太阳能灯箱广告牌进行拆除,导致广告尚未发布已失去履约基础。原告之后向被告送达情况声明一份,要求返还原告已给付的2万余元,被告拒绝返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洛宁法院。经审理查明,判决被告返还原告2万余元。


转入执行




判决生效后的一年内,被告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为此,原告来到洛宁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转入执行后,承办法官立刻对案情进行了仔细梳理和认真研判,了解到申请人洛宁某广告传播有限公司目前因疫情原因陷入经济困境,执行金额虽不算大,但在疫情期间企业没有任何收入,这一笔款项或能给企业生存下去的希望,为帮助申请人解决燃眉之急, 执行干警依法通过网络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相关文书采取了财产监控等措施,因被执行人(企业)在外地,又因疫情原因无法直接面对面的与被执行人沟通,魏法官便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多次与被执行人联系,但始终没有所获,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约定还款




    魏法官并没有因此放弃案件执行,与申请人时刻联系,希望其能与执行局配合寻找被执行人相关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疫情刚稳定阶段,便收到了被执行企业法人在新乡的线索,魏法官和执行干警立刻赶往新乡,不辞辛苦,走访打探,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企业法人的居住地,但因其不在家,魏法官向其家属明法释理,陈述利害,考虑到被执行人也处在复工复产的困难时期,法官和其法人约定一个月的期限还款。

强制执行




 一个月过去,被执行人并未如期履约,在等待结果期间,魏法官也查询到该企业作为申请人在新乡某法院有执行案件,该案件的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面对被执行人有财产依旧不如期履约的状况,魏法官再次驱车赶到新乡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并告知被执行人,如不履行,将追究其拒执刑责,面对法律的震慑和法官强有力的攻势下,被执行人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当场履行了还款义务,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邮寄锦旗,真诚感谢

 此案件的顺利执结,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因在外地,得知拿到执行款后第一时间便在电话里向魏法官表示了感谢和喜悦之情,感谢洛宁法院执行局在其复工复产的困难时期“雪中送炭”。


     一个小小的案件关乎一个企业的生存,疫情以来,洛宁法院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中采取多方措施,以最大努力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帮助企业回笼资金、追回债权,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贺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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