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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我答,洛宁法院“答网友问”第九期来啦!

发布时间:2020-08-05 10:46:06



有了矛盾纠纷不知道该怎么解决?

有了法律疑问不知道该问谁?

遇到一些事情怕被骗?


洛宁法院“答网友问”栏目时时在线!

零距离做你的“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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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会及时回复大家的合理问题

同时将定期对网友们的问题进行挑选

在公众平台公开答复

那么

就让我们快快开始今天的问答吧!



网友“吧啦吧啦吧啦”

咨询:老人购买保健品被骗,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当下,老年人因购买保健品受欺诈的事件越来越多,经过和网友“吧啦吧啦吧啦”的沟通得知其奶奶因购买假冒伪劣保健品花费几万元,那如何追回被“哄骗”的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呢?听听法官怎么说!




解答法官

陈红武
首先要为这个网友点赞,大部分老年人在受骗后会选择自认倒霉,这就助长了不法分子的气焰,老年人一定不要怕“丢面子”,要主动和孩子说明情况并积极主动维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法律规定,解决办法可以如下: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法要求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作为子女,要多花时间陪伴父母,
避免他们掉进精心布置的消费陷阱,
真正做到身体、心理共健康



网友“诸事皆宜”

咨询:喝啤酒能否造成醉驾?




上周小编推送了一篇集中审理危险驾驶的文章,得到了不少网友的关注和反馈,针对网友的问题,再听听法官对危险驾驶的详细讲解吧!

解答法官

马军武

【饮酒和醉酒的区别】酒精测试度数、量刑恐怕是网友最为关心的问题了:目前司法实践中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为饮酒与醉酒的分界线。①后驾驶机动车暂扣驾驶证的时间为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增加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②醉酒后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增加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针对该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具体量刑时,根据血液酒精测试的度数和具体情节了,如饮酒后在高速公路上驾驶、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量刑就要加重。

了解完两者区别后,再增加点有用的小知识吧:

【什么是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与其它交通肇事罪有较大的不同。1、主观方面,危险驾驶罪在主观上持希望或放任的故意。2、行为方式上,危险驾驶罪只包括醉驾追逐竞驶两种行为。3、在危害结果方面,危险驾驶罪是行为犯罪、情节犯罪,只要有醉驾或追逐竞驶的行为且情节恶劣即可,不要求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
危险驾驶罪如何量刑?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一瓶啤酒也是酒,行政、刑事处罚虽有别
危险驾驶切不可。


网友“奥利给”

咨询:被高空坠物砸到,找不到侵权人,应该怎么办?


高空抛物是目前城市里常见的安全隐患之一,一般情况下很难确定具体是谁抛弃的物品为了保护像网友“奥利给”朋友这样的受害人,保障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一步完善了高空抛物坠物的责任规则,看看法官怎么说?

解答法官

陈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高空坠物屡酿悲剧,
杜绝高空抛物是我们城市文明的底线。
大朋友、小朋友都要
提高自身素质,营造文明家园




小编温馨提醒


因网络法律咨询受到文字表述局限或缺少实际证据材料,故以上解答仅具有参考意义,不构成法律依据。具体请以法官的当面释法或法院调解、判决结果为准。


今天的“答网友问”就到此结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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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贺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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