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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在线:锁定目标、迅速出击,强制执行显成效

发布时间:2020-08-07 10:51:25






“终本不终止”





      “太感谢你们了!三年了,我终于等到了!”申请人李某拉着执行法官的手说道。“没有想到因为这几千块钱,你们也会如此重视!”
      故事还要从几年前说起:

     案件经过

      2015年白某到李某家中,称因包工程想向李某借款30000元,白某写下欠条并约定好利息,之后,白某按照合约归还李某部分欠款以及四个月利息后便不再还款,甚至拒接电话、拒绝见面。无奈之下,2017年李某将白某告至洛宁县人民法院,请求依法支持诉求。
终结本次程序结案
       经洛宁县人民法院审理,合法债权受法律保护,白某向原告李某借款有借条为证,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判决白某需归还李某剩余一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白某便消失不见,案件转至执行,执行法官多次到白某家中及乡里询问查找,但未能找到白某,且白某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对被执行人白某实施“失信、限制高消费”等一系列强制措施后,执行法官与申请人李某沟通,经李某同意,依法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
峰回路转
      三年后,执行局指挥中心突然接到申请人李某的电话,原来这三年李某一直谨记当时案件承办法官的话,“一旦发现申请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随时可以向法院恢复执行”,经过多方了解,李某向洛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提供线索:白某在某银行可能开设有账户,并有存款。
      接到“情报”后,在不确定信息是否确凿的情况下,指挥中心第一时间派出执行干警赶赴县城某银行,经司法查询确定被执行人白某开设有三个账户,存款共计八千余元。但是,三个账户均在距离县城四十多公里的下峪镇支行开户,银行告知需要到开户行冻结。
       账上存款随时都有可能被转走,片刻都不能耽误,执行干警又马不停蹄驱车赶往下峪镇某支行,山路崎岖、路途颠簸,执行干警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迅速抵达下峪镇某支行并成功将冯某八千余元银行存款全部冻结。在回去的路上早已“销声匿迹”的被执行人白某却突然主动与执行干警联系,表示愿意主动履行义务。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经双方协商当场履行完毕,沉积三年的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喂,你好,请问是齐xx吗?......嗯,我们是洛宁法院执行局干警,我们现在就在你的车前......现在依法告知你,请依法配合执行工作,否则,我们将对车辆采取强制扣押措施.......”      
         8月5日下午6点,申请执行人王某向执行法官郭朝武提供线索,发现被执行人齐某名下的长城汽车出现在洛宁县某小区楼下。“请你确定车辆准确位置,我们现在立即赶往现场”郭法官在电话中对申请人说道。

        原来,这是洛宁法院正在执行的一起案件,被告齐某在法院判决生效后,迟迟不愿履行,甚至消失不见。案件转至执行后,执行法官通过系统查询发现齐某名下仅有一辆汽车可供执行,但多方寻找,齐某与其车辆均不见踪影,得到这一线索,犹如暗室逢灯,自然不能放过。

雷霆出击
       到达现场后,经执行干警核对车牌号系为齐某名下车辆,按照车上提供的联系方式拨通电话,接电话的是齐某的父亲,对方在得知是法院的工作人员时,谎称自己在老家,并不在附近。执行干警依法告知其若不配合执行工作,将对车辆依法采取强制扣押措施,对方迫于压力立马赶到,执行局干警向其出示了扣押车辆裁定书,在对方对车内私人物品进行清理、转移后,依法将车辆进行扣押,等待进行后续执行程序。


高温酷暑、狂风暴雨
从未阻止执行干警的脚步,
在得到线索的第一时间,他们迅速出击,
在面对拒不配合的被执行人他们迎刃而上,
强制执行措施从不手软。

    在此,小编也提醒部分被执行人,切勿心存侥幸,早日履行义务。


责任编辑:贺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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