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法院召开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0-08-21 16:42:59
为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在加快推进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中的职能作用,积极营造洛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8月20日下午,洛宁法院邀请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曲国、工商联领导、企业代表、律师代表、人大代表召开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座谈会,洛宁法院班子成员、各庭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雷凤超主持。
会上,首先由民事审判庭庭长张海萍通报了涉营商环境案件特别是买卖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委托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办理情况,介绍了法院在立案阶段和审判阶段为优化营商环境、便利民事主体诉讼所做出的工作和努力。
接下来,工商联领导、企业代表、律师代表、人大代表围绕法院涉企案件自主案件、网上立案等诉讼服务工作、审理、执行工作及执法司法不规范质效不高等问题、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填写了征求意见表。各位代表积极发言,结合自身的工作向法院提出众多宝贵意见:

省人大代表蒋小平、市人大代表孙凤娟建议法院要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深入企业常态化,为洛宁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洛宁县工商联名誉主席、工商贸易业商会会长刘亚斌提出:建议对一般案件做好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和诉后调解工作,减少企业诉累,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摇篮里。
工商联副主席、鑫隆汽车城总经理王海玲提出:企业应加强自身法律知识的学习,使企业从上到下做到知法懂法,能够运用法律来保护企业发展。同时也希望各职能部门联合起来,为企业发展提供便利和帮助。洛阳永宁金铅冶炼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洪安提出:要确保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为外地企业在县域的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政协委员、洛龄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明提出:要加大法律知识的普及力度,送法下基层、入农村、进企业,形成法律知识普及常态化,从而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

卓青律师事务所律师公笑、崔健提出:要加强对行政单位涉企执行案件的审查,加快行政案件立案审查速度;齐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郭红杨、向群律师事务所郭陶利律师提出:建议诉前法院保全工作与案件执行更好地衔接,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叶鸿臣对参加会议的代表表示感谢,并安排负责部门对各位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会后形成台账,督促各部门认领,并及时进行反馈。最后叶院长就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紧盯“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法院要以此次集中整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依法平等全面保护中小企业产权及合法权益,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正确区分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依法审慎适用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民事强制措施,尽可能采取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二是紧盯“执行合同”指标,全面提升民商事案件审判执行效率。县法院在办理涉企合同类案件“绿色通道”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质效,一审营商环境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压缩至60天以内,围绕与“执行合同”相关的时间、成本、司法程序质量等指标,进一步加强诉讼、执行案件全流程管理,严格控制案件审理、执行期限,严格审限变更审批程序,加强程序性事项审批。三是紧盯“办理破产”指标,确保破产案件又好又快审结。县法院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特别是同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住建、人社、市场监管、税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在破产资产处置、破产费用保障、企业税收减免、职工安置保障等方面,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要紧紧围绕“办理破产”的具体指标,确保破产案件又好又快审理。
供稿:审判管理办公室
责任编辑:贺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