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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良好形象 维护法律尊严

  发布时间:2013-08-14 17:49:03


    前些时,洛宁县法院的同志们都在议论纷纷,心潮难平。因为,陈院长向同志们提出了“上班时间一律着统一服装”的要求,就像重重的法槌,击碎了一些同志上班随意着装,追求时尚的愿望。

    见过陈院长的人都知道,他经常穿一身审判服,徽章端正地别在胸前。他以自己带头着装的模范行为给同志们做出了表率。

    陈院长不但带头着装,而且办事雷厉风行,落地有声。他上任没多久,洛宁法院的面貌就焕然一新,令人刮目相看:从办公场所的绿化美化,到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从法院文化建设的有声有色,到注重宣传,开辟“洛宁法园”电视专题节目,并亲自在《法制角》栏目撰写案例点评,无不倾注着他和法院每一位党组成员干事创业的辛劳和汗水。

    如今,面对法院干警着装混乱的情况,他果断要求同志们上班时间统一着装。以此来树立执法形象。他向同志们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也想穿一些光滑、凉爽的时尚服装,但现实要求我们不能自由自便。因为,我们是人民的法官,肩负执法护法的神圣使命。庄严的审判服,既是神圣职业的基本标志,也是法官职业道德的内在要求。我们既然选择了这一职业,首先就要尊重职业,善待职业。如果我们上班时间连职业标志服都不想穿,还谈何爱岗精神?怎么赢得公众的信任?怎么维护法律的尊严?为了维护法院的形象,我们就得从我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克服自由散漫,实行统一着装,这才是人民法官的特有风采!”

    陈院长的话铿锵有力,不但深深记在了全院干警的心中,而且也落实到了具体行动中。

文章出处: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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