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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法院陈宋法庭找准“三点”促调解

发布时间:2009-09-16 19:54:20


2009年以来,洛宁县法院陈宋法庭以“服判息诉,促进和谐”为工作目标,大力做好民事调解工作。该庭要求全体审判人员在进行调解时,要找准“三点”,把握好调解时机,努力实现所办案件情、理、法的统一。今年上半年全庭共办理案件85起,调解或撤诉的74起,调撤率87%,无一起上访缠诉现象。

一、要找准争议焦点。首先,要求承办人在接收案件后,认真审阅卷宗,甄别证据,把握基本案情;其次,在此基础上,承办人要深入纠纷发生地,走访群众,了解案件发生的详细情节,掌握案件起因及各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第三,要求承办人查找相关法律依据,理清法律关系,找准当事人的争议焦点,保证案件处理的正确方向。

二、要找准心理平衡点。要求承办人在掌握案情的同时,摸清双方当事人是否存在亲戚、朋友或双方都熟识的感情联络人。使当事人意识到矛盾升级对双方亲友关系造成的实际危害,打消双方当事人为赌气打官司的念头,从而找到当事人之间的心理平衡点。

三、要找准利益平衡点。要求承办人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帮助当事人找出各种解决问题的方案。提醒当事人做到换位思考,正确认识自身存在的过与失,兼顾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考虑诉讼成本与实际利益的差异,从而找到双方当事人都乐于接受的利益平衡点,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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