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进法院之间民事审判的共建交流、互学互促,3月3日上午,洛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石红民、民事审判庭庭长张海萍、法官杨鹏飞及民事庭法官助理一行人,到洛阳市瀍河区人民法院就民事审判工作进行交流学习。瀍河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海瑜、党组成员、副院长雷海花带领相关业务庭室法官及干警参加了交流活动。

座谈中,石院长与张院长等人就如何进行民事案件的繁简分流,以确保案件分配的基本均衡;如何加强诉源治理,以减少案件增量,减轻办案压力;如何提高案件审判质量,以减少上诉案件数量及二审发改数量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同时,张海萍庭长与瀍河区法院立案庭庭长冀翠红就民事案件的分配机制问题进行了探讨。 座谈会上大家各抒己见,对共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对于意见不一的问题进行了讨论,现场气氛热烈。
两院在民事审判中交换了许多可学习借鉴的宝贵经验,与会人员均表示,这样的相互学习交流至关重要,既开阔了视野,又增进了感情,相互之间取长补短,在民事审判中避免走弯路,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石院长对瀍河区法院表示感谢,他指出,通过与兄弟法院交流学习,有效解决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增进双方交流协作方式、共同提高办案质效,以后两院要经常互联互通,分享好的工作经验,促进彼此工作能力和效率提升,推动两院各项审判工作共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