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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工作是法院的主导线

  发布时间:2013-08-23 10:28:41


    长期以来,法院内部存在一种较为模糊甚而极端错误的倾向,即法院工作的主导线应该是,以审判促思想,凭审判带动法官的意识形态走向。

    近期,上海高院发生的法官集体违法违纪案件,充分说明了,单靠法律精通、业务娴熟、年轻有为这些基本条件和特性,是决然不可能做到与时代同步的,更不可能营造良好的司法氛围,因而难免背离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这确实令人痛心不已!

    分析以上情形,笔者认为,法官的思想,即意识形态必须时刻牢牢接受政治思想理论教育以及文化艺术等方面的洗礼和熏陶。首先,要认清自己从事的职业目的究竟是为了谁。人民司法为人民,不是唱高调、走过场。其次,如何顺应价值观需求,使个体行为紧随国家的宏大价值体系,夯实“底线”,进而在文化阅读、文学给养以及身心雕塑的具体操作与体味中,寻求思想的锻造,心灵的精滤,直至达到精神的崇高境界。

    习近平同志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极端重要的工作。那么,如何才能高效地驾驭这个“重心”,将法官的一言一行永远置于“阳光”之下,不怕曝晒,久经考验呢?这就给我们的宣传教育部门提出了严要求和重课题。时时处处把握这一主导线,不能有丝毫之偏离,方能保持意识形态领域的纯洁性、前瞻性和稳定性。而各个人员的心理差异、文化差别、成长经历以及对待事物的认知能力和自制意识,亦占一定的比重,需要因人而异,因势利导,循循善诱。

    总之,真正的理性的意识,取决于日积月累的收集和过滤,取决于汲取工作和生活中的大小教训,且始终能以正派昂扬的态势应对一切杂念私念和邪念,引导自身不断健康发展。

文章出处: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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