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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云”调解,“小平台”解决大麻烦

发布时间:2022-10-31 14:42:44


近日,洛宁法院城关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承办法官通过线上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2021年9月,原告赵某驾驶摩托车(后载原告张某,二人系夫妻关系)沿滨河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坞西村路口处变更车道时,与左侧行驶未确保安全行驶的被告孙某驾驶车辆发生挂擦,事故造成原告二人受伤及车辆损坏,之后县交警大队进行了责任认定。

事故发生后,张某住院治疗25天,花费大量医疗费用,被告未对原告的损失进行任何赔偿。因此,原告赵某、张某将被告孙某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各项损失,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原告初来法庭咨询,法官采取调解方式,希望缩短办案时间,可使原告在最短时间内拿到赔偿。但因被告在外地,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异议较大,几番调解,最终无果。

立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且被告常年居住在外地,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尽快化解纠纷,在征求双方同意的基础上,决定通过微信方式进行再次调解。

        法官、原告夫妻、被告车主、保险公司四方同屏,法官首先基于前期调解基础安抚当事人激烈情绪,尽量在保持平和的前提下诉说各自诉求。再针对几方提出的争议点逐一化解,围绕法定赔偿项目逐项计算,提出合适的调解方案,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孙某及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医疗费、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3余万元;被告孙某承担伤情鉴定费用。此案从开始线上调解至履行欠款共计不到一周时间。

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中,城关法庭结合当前疫情严峻形势,全力优化诉讼服务,强化诉源治理,充分利用互联网新技术,打破时间、空间限制,为当事人和法官建立起沟通桥梁,解决阻碍司法的距离屏障,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责任编辑:马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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