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清晨7点20分,洛宁法院执行局干警、法警准时在办公楼前整装待发。“出发!”执行局局长宋晓兵一声令下,洛宁法院第五次集中执行的号角吹响,各个执行小组兵分四路迅速奔赴各执行地点。
在涧口乡东陶峪村执行法官王欢欢敲开代某家门时,代某还处在“懵”的状态,因为民间借贷,代某被申请强制执行,在几经劝说后,代某依旧以没有钱为理由拒绝履行,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拘留。
同样是民间借贷纠纷,在执行干警到达被执行人尚某家中后,被执行人尚某表现出强烈的抵触情绪,答非所问,逻辑不清,以家中有事为借口拒绝被拘传。执行局干警耐心劝说,但被执行人抵触情绪只增不减。随后被执行局干警“强行带走”。
邢某因提供劳务受害者责任纠纷一案被列为被执行人,在邢某家中,执行干警了解到有长期卧床病人,且只有邢某一人照看,本着善意执行理念,执行法官未对被执行人采取拘传措施,在已经达到法律震慑效果的同时,积极协调双方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