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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剑执行”——洛宁法院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3-03-30 09:22:25


    

   3月29日上午,全市法院开展“豫剑执行”——助企纾困保民生第一次专项执行活动,洛宁法院设分会场,早上7:20分,30多名执行干警、法警,6辆警车在楼前集合完毕,整装列队、有序待发。

   党组书记、院长徐朝阳作动员讲话,他要求全体执行干警要以此次专项活动为契机,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强度,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确保专项执行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此次专项执行活动重点聚焦涉民生案件,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活动特别邀请了县人大代表郭伟良、王志勇,县政协委员裴永品、白笑天及检察院干警赵国辉、朱润润、王广毅全程参与并监督、见证执行。

  “出发”令下,各团队根据提前预案兵分三路奔赴执行一线......

   1、强制组:长水乡西寨村、城郊乡坞西村等

   梁某与李某原是多年邻居,2021年,梁某当时仅12岁的儿子骑电动车将李某撞倒,造成李某股骨颈骨头下骨折,后经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梁某儿子负主要责任,但因赔偿事宜双方协商无果,最终闹到法院。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梁某作为法定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李某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9万余元。

   曾经是关系较好的邻里,却因这次交通事故彻底结怨,执行局多次联系梁某,梁某表示没钱,不愿履行。此次强制组由指挥中心主任吕高洁带队,他们在到达城郊乡坞西村梁某家门口时,正好遇见正要骑电动车出门的梁某,面对屡次不听劝的梁某,执行局对其进行强制拘传。

   2、实地扣押组:城郊乡北寨村

   实地扣押组由执行局局长宋晓兵带队,此次扣押的是被执行人何某养的羊。

   2022年何某与第三人韦某与洛宁某建材厂签订买卖合同,购买该建材厂共7万余元的砖,合同到期后,欠款一直未给付,无奈建材厂将何某、韦某告上法庭,经法庭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欠款分两次还清。

   但过了约定时间,欠款一分未履行,建材厂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法官前期调查了解,确定何某自己养有近50只羊。实地扣押组到达何某处,实地查看羊的情况后,了解到何某的难处,经申请人同意,给予何某一定还款时限,但对何某养的羊出具扣押手续,在此期间何某的羊不得自行进行买卖。

   3、实地查封组:城关镇

   实地查封组由党组成员、副院长石红民带队,他们分别前往御龙湾小区、盛德佳苑、华泰世纪城等地,对查询到的被执行人名下房产依法进行查封。

截止下午3点半,洛宁法院共拘传5人,拘留2人,查封商铺17间,房产4套,查封活羊50只,执行完毕案件7起,执行和解2起,执行到位金额27万余元。

  下一步,洛宁法院将以此次“豫剑执行”专项活动为契机,紧盯涉民生重点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全力提升执行质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马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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