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全方位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洛宁法院深入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坚持“迎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持续推进平安校园建设。11月9日上午,洛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朝阳走进洛宁县实验一中校园,为150余名在校师生带去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徐朝阳以《青春与法同行 法治护航成长》为题,与在座师生共同探讨“青少年如何抵制校园欺凌”。首先,他以同学们日常会发生的矛盾冲突为例,向大家讲解什么是“欺凌”行为。接着,他用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方式,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为同学们解读了一个个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向大家普及校园欺凌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及可能涉及的法律后果。之后,徐朝阳从“学生如何保护自己”“学校如何履行安全保障和教育义务”两方面,对预防校园欺凌提出对策建议,引导同学们在遇到校园欺凌事件时应当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洛宁县第一实验中学校长段宏才对徐朝阳院长的授课表示感谢,他希望同学们能以此次法治课堂为契机,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从日常行为规范做起,遵纪守法,自觉抵制校园欺凌,做一名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课后,徐朝阳向在座的师生赠送法治教育、青少年学法用法等法治读本,普法宣传册及资料袋等,叮嘱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时刻树立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努力学习、健康成长。
法治教育永远在路上。今后,洛宁法院将继续围绕青少年法治需求,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谋划,持续开展好“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丰富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帮助青少年提高法律意识、树立法治观念,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走深走实,用实际行动全方位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