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进一步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发挥好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积极作用。1月30日,洛宁县新任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暨履职培训会在洛宁法院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田卫杰,洛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朝阳,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宋延军,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永生,新任人民陪审员及法院干警代表出席会议,洛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雷凤超主持会议。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田卫杰副主任宣读洛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丰利等80人任职的通知》。
徐朝阳作动员讲话,他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人民陪审员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活动的重要形式,要充分认识人民陪审制度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参审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人民陪审工作的责任感,肩负起这项光荣神圣的使命。二是要积极参与陪审工作。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妥善处理好陪审工作和本职工作之间的关系,积极准时参加案件庭审。同时要牢固树立公正司法理念,做到守纪律、讲规矩,严守审判工作秘密,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三是要珍惜培训机会。要认真学习培训内容,做到结合实际学、融会贯通学,真正把学习的丰硕成果转化为提升自身参审履职能力的实际行动,运用到日后的陪审工作中去。同时也要主动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参加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业务学习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