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洛宁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三次集体学习(扩大)会议

发布时间:2024-03-21 11:12:02


  3月20日上午,洛宁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三次集体学习(扩大)会议,党组书记、院长徐朝阳主持会议并讲话。班子成员、各支部、部门负责人参加集体学习。


  会议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集中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中“坚持和巩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建设网络良好生态,发挥网络引导舆论、反映民意的作用”、“提高党的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及习近平《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中“意识形态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安全”等相关篇目内容。
  与会人员以“切实做好新时代法院意识形态工作,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为主题,结合学习感悟、立足岗位实际开展研讨交流。



  徐朝阳就落实好本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精神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从讲政治的高度看待司法审判工作,结合“党建铸魂”工程,通过“三会一课”、党小组学习等方式,扎实开展理论知识学习,全面提升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要压紧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树牢“抓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责任理念。院党组、各党支部和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强化“一岗双责”,定期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切实把各类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年各项工作高质量有序推进。

  三要规范阵地管理,强化舆论引导。落实党管宣传原则,全面加强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司法公开平台阵地建设,管好、用好宣传阵地。坚定宣传党的先进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围绕法院队伍建设、司法服务、审判执行进行多渠道宣传推广,多采用案例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同时发掘、宣传身边榜样故事,广泛汇聚正能量,传播法治强音,展现法院良好风貌。


责任编辑:马佳慧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