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洛宁法院审结一起虚构意外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刑事案件。被告人雷某为非法牟利,通过手机APP在多家保险公司线上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生效后,雷某竟通过自伤方式伪造意外伤害事故,并故意夸大伤情前往郑州市某医院住院治疗以获取病历。随后,通过保险公司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所投保的保险 公司申请保险理赔,骗取多家保险公司住院津贴等理赔金共计161209.26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雷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自伤手段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并夸大损伤程度以骗取保险理赔金,数额较大。被告人雷某经办案民警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且有退赃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雷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责令退赔多家被害保险公司经济损失。
保险的核心是互助共济,而非投机牟利。雷某以自伤伪造事故、夸大损伤程度等手段骗取多家保险理赔,其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和社会道德准则,不仅损害了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保险交易应以诚信为基石,任何伪造事故、虚假理赔的行为,不仅会被保险公司拒赔、纳入征信“黑名单”,更将面临刑事追责,甚至影响子女教育、就业等长远利益。保险诈骗是损人害己的“毒苹果”,法律利剑高悬,任何投机违法行为终将自食苦果!在此呼吁大家: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法律法规、珍惜自身信用,让保险真正为人生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