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青绿丨走进景区、企业、社区......洛宁法院开展世界环境日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6-06-04 18:40:57


    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恰逢《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前夕,为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推动《生态环境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洛宁法院立足审判职能,组织各庭室开展系列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活动,将生态法治知识送进景区、企业、社区,以司法力量护航洛宁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

    长水法庭| 进景区,精准普法护山水

    6月2日,长水法庭走进罗岭乡香楸湾文旅园,开展“法治筑牢生态屏障 同心绘就景区美景”主题普法活动。干警们在景区入口设立宣传点,向游客、景区工作人员和周边村民发放《生态环境法典》宣传手册,结合景区旅游特点和辖区生态保护实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细致普及违规采摘、破坏植被、污染水源、乱扔垃圾等行为的法律后果,同时针对群众关心的林木采伐、耕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等生产生活常见法律问题,逐一答疑解惑。

    此次普法采取分类宣讲的方式,针对游客、景区工作人员、周边村民三类不同群体,结合对应场景普及生态环保法律知识,靶向开展普法宣传,让生态普法更贴合群众实际需求、更具实效性。

    大原法庭 |进矿企,法企携手护青山

    6月3日,大原法庭走进河南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开展“合理利用自然资源 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主题法治宣讲。庭长刘胜贤结合近年来涉矿山环境资源案件的总体态势,系统梳理了企业在项目准入、排污管理、固废处置、水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方面的法定要求,重点阐释了环境违法行为在行政、民事、刑事三个层面可能面临的严重后果,提醒企业时刻绷紧生态环保这根弦。法官助理孙哲则围绕安全生产主题,以典型矿山事故为鉴,深入讲解了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安全投入的保证义务,以及严重违法行为即使未造成后果也可能面临的刑事追责,并厘清了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强制性规定。

    宣讲结束后,干警们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坦诚交流,就日常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逐一答疑。随后,法庭一行实地参观了企业新投用的环境实时检测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屏幕上动态监测着矿区空气质量、粉尘浓度、噪音等指标,矿井水和选矿废水的收集、处理、回用全流程一目了然,企业以技术和制度双重手段落实“绿色矿山”理念的实践给干警们留下了深刻印象。

    行政、民事庭 | 进社区,学法典共建绿色家园

    6月4日,行政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联合在县洛书文化广场开展“学习生态环境法典  守护绿水青山家园”普法宣传活动。

   “2026年3月12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今年8月15日起正式实施。这部法典着眼于解决咱们老百姓‘家门口’的油烟、噪音等烦恼,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写在了总则编第一条……”活动现场,干警们手拿宣传册,热情地向过往群众介绍着这部新法典。结合法典内容,干警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讲解污水排放的禁止性规定、噪声扰民的治理标准、植被保护的法律责任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环保法律常识。

    针对群众咨询哪些行为可能侵犯环境公共利益,发现污染如何举报,因环境侵权造成损害如何依法维权等实际问题,干警们逐一耐心解答。

   “以前觉得环保是大事,今天一听才明白,噪音扰民、油烟排放这些生活烦恼,法典里都想到了!”一位大爷听完讲解后感慨道。活动现场共发放资料数百份,解答法律咨询三十余人次,通过普法宣传,让《生态环境法典》走进社区,走进千家万户,切实提升全民生态法治素养和环保自觉。

    从香楸湾的山水之间,到发恩德矿业的生产一线,再到洛书广场的百姓身边,洛宁法院多点发力、分层普法,以多样形式传递生态法治声音,让护绿理念走进群众、融入日常。下一步,洛宁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见的方式,把《生态环境法典》条文变成百姓身边的法律常识,同时,持续加强与环保、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凝聚生态保护合力,以更接地气、更务实的司法服务守护洛宁的绿水青山。

责任编辑:赵朋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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