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人民法院按照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上报人民陪审员增补选任情况的通知》,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的实施意见》、《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通知》等,结合本院实际,专门召开了人民陪审员增补选任工作会议。
会议由全体党组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上院长就此次人民陪审员增补选任的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等步骤,和大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与会人员对增补选任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最后,院长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分工布置,并要求各部门通力合作、协调配合,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实施。
通过此次人民陪审员增补选任,将壮大我院的人民陪审员队伍,为审判工作夯实基础,确保司法公正、程序正当、群众监督的有效衔接,真正实现人民司法为人民的根本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