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由于各种因素,洛宁县人民法院干警的职级待遇一直未得到很好的解决,严重影响着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法院队伍建设工作的开展。2013年底,23名干警的职级待遇得到了有效的解决,迎来了洛宁县人民法院干警政治级别待遇的春天。
前所未有的领导重视。针对洛宁法院干警职级待遇的现状,院党组高度重视,把解决干警级别待遇问题提上重要议程。多次汇报协调,报请县委编办将“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督察办公室、少年刑事审判庭、立案庭和监察室5个内设机构分别更名为审判管理局、审务督察局、少年审判局、立案信访局和监察科;新增设内设机构非诉执行局和审判保障局,以上7个内设机构负责人全部由副科级领导干部担任。有效的完善了机构配额,确保职能发挥,提高了干警工作积极性。
前所未有的解决范围。按照有关规定,经过民主推荐、测评、考核和公示,7名同志为正科级审判员,2名同志为主任科员,9名同志为副科级审判员,3名同志为副主任科员;2名同志为副科级干部,这是洛宁法院建院以来落实干警职级待遇人数最多的一次。这次职级待遇的解决,也极大地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纷纷表示将把组织的关心化为干事创业的动力,发挥各自的聪明才智,凝心聚力,开拓进取,珍惜法官职业尊荣,在院党组领导下,不断开创洛宁法院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