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伤眼球 一拳换来三年刑
发布时间:2010-11-04 15:36:18
洛宁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2009年10月9日12时许,被告人杨某因平房下水问题与邻居赵某发生撕扯,杨某用拳头将赵某右眼打伤,经鉴定赵某右眼球破裂为重伤。
被告人杨某追悔莫及,一时冲动,一个拳头,伤了对方的一只眼球,重拳出击换来三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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