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法官是人民的公仆,社会的卫士,我们佩戴的国徽和天平,象征着法律的威严和公正。但是,长期以来,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和差异,法官队伍中出现了纪律意识和形象意识淡薄,思想道德修养和职业道德修养低俗的有损于执法形象的不良现象。这不能不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和关注!
之前,媒体及系统内部的诸多透视中,向我们披露的事实,发人沉思。个别法官在庭审中的不良行为和做法,从表面上看,似乎是“小菜一碟”:诸如抽烟、使用通讯工具、随意离开审判席等等,甚至有的同志还认为吸口烟倒能养精提神,增强审判效率。殊不知,我们这些不良举动会让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对我们产生一种不信任感:他们本来是满怀希望和信心十足的,也许就是你不经意地挠挠头,或接听一个电话,他们会自然而然地觉得你心不在焉,注意力不集中,缺乏对整个案子自始至终的负责和关注;也许你四处张望,随意走动,当事人竟会误以为你在为另一方“通风报信”、“面授机宜”……凡此种种,都可能给我们办案带来不少负面影响,都可能拉大我们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以至于使法律的威严和公正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和影响。
回望历史,中国素来是礼仪之邦,五千年灿烂文化,造就了传统大国的礼仪之美。远古近代的暂且不提,单就我们敬爱的周总理,他在处理日常事务和外事活动中,总是衣冠整齐,落落大方。即使再热的天,他衣领上的风纪扣也系的严严的。正是总理的不忘小节,举轻若重,使他在不同程度上赢得了国内外人士的高度赞誉,也为中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增添了光彩。
而在我们法官队伍中,有些同志则错误地认为,只要案子办得公正,生活琐事都是“细枝末节”,不值得大惊小怪。其实,恰恰相反,“细节决定成败”。周总理作为一位大国的总理,还能谨言慎行,尊重他人,我们身为一名普通的法官,还有什么理由不约束自己的言行呢?!
试想,一个置自己的外部形象都不顾的人,又怎能做到表里如一,“秀外慧中”;一个整日不修边幅、拖拖沓沓的“浪荡鬼”,又怎能细致入微地体察民意,捍卫司法公正,文明高效地为群众服务呢?近期河南省高院通报的违纪实例,不正说明了此类问题的严重性吗?一个衣冠不整、口出秽言、吸烟喝酒、举止散漫、不懂礼仪的人,他在社会上的可信度有多高?何况我们是代表法律尊严和国家形象的人民法官!
作为一名女同志,我想,我们更应该注重着装仪表,约束举止言行。《法官行为规范》明确规定,工作时间穿制服;不浓妆艳抹,不佩戴与法官身份不相称的饰物等。我们一定要牢记在心,从小事做起,从形象做起,方能开取信于民的先河,方能使人民群众从每一件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