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洛宁县法院着力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多措并举,强化制度落实,机关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严守“三关”,执法办案更加规范
一是严守安全关。自立案后对办案人员进行提醒,要求办案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泄露案件秘密。案件审理合议期间,不准与无关人员讨论案情,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予以整改,确保办案安全。
二是严守质量关。采取专项督察与随机抽查的形式,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情况发生,强化审查把关。
三是严守制度关。组织专项检查和跟踪监督,督察办案人员严格执行规定,依法依规文明办案。
二、突出“两重”,制度落实更加到位
一是重点加强对车辆管理的督察。重点对是否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车辆派遣和使用登记制度进行督察,防止公车违规使用、乱停乱放等现象出现。对有违规情况的驾驶人员专门约谈,严肃教育,促使驾驶人员自觉遵守规章制度。
二是重点加强对窗口服务部门的督察。重点督查立案信访接待大厅等场所,看制度落实是否到位,是否认真做好了对当事人的答复和息诉工作,严格要求接待人员整齐着装,规范接待用语,态度热情。
三、落实“三查”,机关作风更加严谨
一是逢活动必查。结合会议、教育、学习等活动时机,纪检监察部门督察参加活动的人员情况、活动期间纪律遵守情况等。
二是每星期抽查。结合每周工作日或休息日,纪检监察部门对在职在岗、履职尽责情况等,采取随机督察的方式开展督查。
三是不定期巡查。结合实际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对上下班节点、干警外出办案、办公区值班,八小时以外警车、公务用车使用等情况进行巡查,督察干警遵章守纪情况,使管理的触角全方位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