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7月8日、9日、10日,洛宁县法院组织干警深入城关镇、城郊乡、回族镇向社会各界人士发放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宣传资料,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洛宁县未成年人犯罪率不断上升,未成年人犯罪已逐渐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为有效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洛宁县人民法院采取以下四项措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一是积极搭建法院机关、家庭、学校、社会“四位一体”的帮教桥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家庭、学校与社会的共同努力,该院通过发放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宣传资料、开展法制讲座等方式加强同各方联系,凝聚合力,共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二是积极设立青少年维权联系点,提供法律帮助。为有效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该院积极联系各学校和社区,增设青少年维权联系点,提供法律咨询室和咨询电话,随时对未成年人提供法律上的帮助。
三是加强回访、考察失足未成年人,落实帮教措施。联合公安、学校、村委会等部门共同组成考察帮教小组,定期对失足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考察,预防其再次犯罪。
四是加强普法教育,强化未成年人维权意识。进一步加大普法教育力度,定期到学校、社区开展法制教育,向未成年人讲解相关法律知识,促使在广大青少年中营造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