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纪检组长丁公梅参加洛宁县人民法院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洛宁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建春,洛宁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七督导组全程督导。
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丁公梅院长认真听取了洛宁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建春及每个班子成员的个人对照检查情况,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了面对面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丁公梅院长在会上指出,她认为这次洛宁县法院班子民主生活会准备的比较充分,督导组指导到位,开展批评严肃认真,能够把个人的问题概括到班子集体对照检查中,把班子集体的问题体现到个人对照检查中,指出问题开诚布公,评价他人和表达意见坦诚相见,直奔主题,提出的意见比较尖锐,敢于揭短亮丑,针对性比较强,开的很成功。
对于今后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丁公梅要求:
一、正确对待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常抓不懈,要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使之常态化、长效化,两手抓、两促进。
二、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坚持履职尽责、勇于担当。要结合自我剖析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要充分认识解决“六难三案”问题的紧迫性,并通过建章立制、狠抓落实等手段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干警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效率提高,对法院的满意度大幅提升,真正达到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目的。
三要把整改和推进工作与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结合起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正确对待批评意见,认真抓好问题的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