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正如火如荼的开展,为创新活动载体,提高法官职业形象,规范干警行为,洛宁法院采取多种措施,严抓庭审礼仪,为创造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法院积极努力。
进一步完善制度。依据《法官行为规范》的精神,以法官素养提升为重点,以交流沟通为方式,以教育培训为手段,在提升理论水平的同时,进一步增强法官的司法能力,将庭审礼仪真正融入法官的一举一动。为确保庭审礼仪真正落到实处,该院抽调精兵强将,成立了以监察室、督查办、办公室人员为庭审礼仪督查小组,对庭审活动进行明察暗访,归纳汇总存在的问题,并做好信息梳理反馈、督促整改。
有效扩大范围。加强人民陪审员的培训,该院要求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在庭审时必须模范遵守开庭礼仪,同时加强与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者的交流和沟通,形成共同遵守司法礼仪、展示司法文明形象的共识。
着力抓好落实。按照《河南省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试行)》的规定,以法庭纪律、法官着装、法官用语、庭审程序等为重点,修订完善该院司法礼仪标准,并予以明确和细化,确保干警规范司法礼仪有章可循。 组织干警学习上述制度,以“着装规范、言语得体、庭审文明、程序严谨”为标准,确保取得实效。督查办、监察室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庭审礼仪的规范和引导。
加大督察力度。外部监督不走过场。定期召开特邀监察员座谈会,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律师发放征询意见表,收集法官在遵守庭审礼仪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做好意见和建议筛选、征集和反馈工作。院内考评毫不放松。对庭审活动不定期抽查,由监察室、督查办、院督察小组按相关规定对被抽查的庭审进行观打分,奖优罚劣,并记入年终绩效考核,督促法官及相关人员自觉遵守庭审礼仪,规范自身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