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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法院擦亮服务窗口

  发布时间:2014-08-29 22:50:01


    为推进法院窗口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树立法院良好形象,洛宁法院切实加强服务窗口创建,努力做到立案接待便民、利民,立案执行审查快捷、迅速,立案释名准确无误。 严格落实便民服务承诺,完善立案大厅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八项功能,让法院“服务窗口”亮起来。一是设立导诉台,发放《诉讼指南》和法院宣传手册,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指引当事人诉讼;二是依照立案大厅布局和服务设施配置,形成柜台式“阳光办公”,实行咨询、立案、收费一站式服务,采取即收、即立、即收费,节省当事人诉讼时间和诉讼成本。三是完善制度。在立案、信访大厅制定“一站式诉讼”流程、《信访条例》等制度并公开上墙,在执行局、行政庭将有关诉讼、执行法律法规以制度汇编方式予以公示,使当事人及时了解更多的相关规定,避免延误诉讼、执行。四是设置了立案、信访接待、书写、等候等区域,提供各类诉讼文书模式、诉讼指南和服务便民卡,为当事人诉讼提供全方位的指导和帮助。五是单独设立信访接待室和诉前调解室,配备资深法官为当事人进行立案释明和判后答疑,并推行快捷、灵活的诉前调解,争取把纠纷化解于诉前,既减轻了审判工作的压力,又能促进定纷止争目标的实现。六是畅通“绿色服务通道”,为老、弱、病、残、孕当事人和追索劳动报酬的农民工开设立案窗口,优先审查、快速立案、快速送达、快速调解,及时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七是推行热情接待、重在解决的立案、信访管理机制。要求工作人员坚守岗位,举止规范,用语文明,对待来访当事人要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声问候暖心、一把凳子让座、一杯热茶相待、一个尽量让当事人满意的答复;对于信访接待,要听有耐心、记录细心、答复诚心、进而拉近同当事人的距离,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并为来访当事人提供笔墨纸张、老花镜、雨伞、气筒等便民设施,营造舒适便利的接待环境。 洛宁法院通过擦亮服务窗口,坚持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提升法院形象的标准,进一步增强干警司法为民意识,转变作风、提升形象,在便民、利民方面创先争优。

责任编辑:张俊喜    

文章出处: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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