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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深化学习型法院建设 提升文化底蕴

  发布时间:2014-08-29 23:12:39


   今年以来,洛宁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学习型”法院创建工作,营造“全员学习、自主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风气,为促进各项审判执行工作的开展和司法公信力的全面提升提供能力保障和智力支持。 建立每周集中学习日制度,安排干警学习基础法学理论,熟悉和掌握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精神。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开展集中授课、讨论互动、自我整改、宣讲交流等学习活动。建立疑难案件研讨制度,定期开展疑难案件研讨活动。针对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部分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由分管院领导牵头,组织审委会委员、院内审判业务能手等进行集中讨论,从而促进审判业务能力的提升,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 建立长效学习机制,保证学习效果。建立和完善岗位培训体系,结合工作实际和上级机关的培训安排,定期组织部分干警参加国家法官学院、省法官学院举办的各类专项业务培训班。让干警在思想观念上实现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从而发挥学习的主观能动性,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责任编辑:张俊喜    

文章出处: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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