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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法院着力提高调解质量

  发布时间:2014-08-31 18:31:16


    近期,河南省洛宁县人民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在紧抓案件调解率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案件调解质量,实现效率和公正的有机统一。 耐心倾听群众诉求。将心比心,以心换心,交流沟通是调解的不二法门。该院要求法官要与涉案当事人认真、耐心沟通,杜绝生硬、武断、不耐烦的态度,要让当事人感受到平等与尊重,稳控好当事人的情绪。 深入详细了解案情。要求办案法官仔细阅卷,了解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准确把握案件的争议焦点,为解决纠纷打下良好基础。 注重与律师沟通互动。根据张立勇院长讲话精神,该院积极做好与当事人律师的良性互动,对案前释法、案后答疑、实现案结事了起到促进作用。 主抓调解落实工作。调解重在落实,该院在双方达成和解后,及时督促当事人履行调解书规定的义务,保证调解的事项落得实处。 调解质量的提高,有利于促进司法公信力的提高,使更多的当事人相信调解,案件的调解率也水涨船高,进而形成良性循环,使调解越来越成为稳定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

责任编辑:黄永刚    

文章出处: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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