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措施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 作者:王育博 发布时间:2014-08-31 18:38:06
今年以来,河南省洛宁县人民法院全面加强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的诉讼接待和司法保障工作,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一是认真落实导诉员和首问负责制,开辟案件受理绿色通道,确保农民工权益案件及时得以立案受理。二是进一步加大农民工权益案件司法救助,对农民工因劳动争议或追讨工资、劳务费用而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的,依法给予缓、减、免。三是依法及时审理,对涉案农民工权益确定,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并依照规定提供了担保的,裁定就一部分或全部标的款先予执行。四是注重灵活运用调解手段,因势利导,耐心做好庭前、庭中、庭后调解,尽力促成当事人和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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