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法院城郊法庭在审判工作中,始终贯彻调解优先原则,他们在工作中总结出调解“五心得”,并积极贯彻落实,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培养调解意识。他们及时收集各种新闻媒体上刊登的先进调解理念和方法,组织全法庭人员共同学习,帮助大家共同树立调解优先的意识。
全程实施调解。除去少数无调解必要和无法调解的案件,努力做到分别在立案时、立案后一个月、开庭前、判决前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全员参与调解。对于每个案件,要求全庭人员利用各自的特长和优势尽可能参与调解。
掌握调解步骤。首先要化解当事人的戒备心理,其次化解当事人之间的心理坚冰,第三协助当事人提出调解方案,平衡双方利益。
把握黄金分割点。法官要把握整体案件调撤率的黄金分割点和个案利益平衡的黄金分割点。在尽力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应力戒以牺牲当事人利益为代价过分追求调撤率。
截止今年9月底,该法庭共办理各种案件144件,其中调撤119件,调撤率为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