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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法院:多项措施让群众告别“立案难”

  发布时间:2015-05-05 09:13:03


    2015年5月1日,立案登记制改革将正式实施。洛宁法院多措并举,积极应对立案登记制的改革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统一立案庭为立案登记归口部门,充分发挥立案庭的专业、协调职能,对民商事、刑事自诉、执行申请案件统一登记立案,按区域分管、专业分管原则将案件分配至相关专业合议庭,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让来访群众告别“立案难”。

    二是废止立案“土政策”,敞开立案大门。以践行司法为民为宗旨,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全面清理和废止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土政策”,实行节假日正常登记,彻底打破立案工作中的“门槛和壁垒”。

    三是以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为契机,准确理解和把握相关法律规定,从登记立案范围、登记立案程序、登记立案监督、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方面,全面规范案件受理工作,确保立案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四是认真执行登记立案程序和一次性告知,监督好立案登记,惩治恶意诉讼和无理缠讼,依法维护登记立案程序,推进诉讼诚信建设。对来院诉讼的年老、患病、工伤案件当事人,实行“面对面”、“一对一”沟通交流,提供免费代写诉状、减缓免交诉讼费、主动讲解法律知识等服务,延伸立案登记职能,使法院工作入民心、接地气。

    五是强化内外监督。拓展立案公开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大、检察机关、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提升立案登记透明度,真正将立案登记置于阳光之下。

责任编辑:黄永刚    

文章出处: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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