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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事迹 学楷模 扬正气

——洛宁法院全体干警认真听取最高院组织开展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报告会

发布时间:2012-07-18 16:51:50


     2012年上午10点整,洛宁法院全体干警整齐着装在分会场,认真听取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的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报告会。会上,全国优秀法官宋鱼水、陈燕萍、翟树全、詹红荔一一用鲜活感人的事迹诠释着对“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核心价值观的真挚体会,为干警们自觉学习领会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注入了强劲动力和行动指针。

      会后,院长陈建春针对这场别开正面的报告会率先发言,积极参加讨论。他说,这四位优秀法官的发言生动真实,对我们基层法院干警更具借鉴意义,我们应该结合自身的工作岗位认真学习领会。首先,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宪法法律是我们一切行动的指针,我们必须牢牢把握;其次,“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我们要带着感情办案。司法公信力的提高首先要提高干警自身素质,对待当事人要有一个亲和的心态,把当事人当做自己的亲朋好友,这样才能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才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有利于找到案件突破口,工作中要认真思考落实为民观念,切实在为民司法理念下提高自己的执法办案能力。不仅如此,还要认真区分“办人情案”和“利用人情办案”,真正充分巧妙利用好我们的“人情”;再次,公正观念,不仅仅要注重是否体现在裁判的结果上,更要注重如何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公正对待当事人,只有将公正观念真正贯彻在办案过程之中,才能真正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我们要认识到面对不同的法官,当事人的态度不一样,问题就在法官身上,一定要从自身做文章;最后,廉洁是一名法官的基本底线。不廉洁就没有资格做法官,没有资格去办案。调整心态是我们廉洁自律的一个好办法。我们要和别人比用功、比用心、比业绩,而不是比职位、比金钱,要在与同学、朋友的比较中找到知足之处,找到心理平衡点,正确看待自己的工作和职业,把好廉政关。

      在陈院长的带动下同志们纷纷积极发言,结合自身岗位和实际,谈自己的体会和感受,使本次报告会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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