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踏进法院大门的那一刻起,我便感受到肩头担子的沉重,当事人焦灼而期盼的眼神、卷宗里严肃而沉重的字眼、审判槌敲下时庄严的声音都提醒着我——当法官不易,当合格法官更不易。但何为一位合格的法官呢?“燃灯者”邹碧华法官给了我答案。
一、“法官不应该是冰冷的法律适用机器,而是一个充满人文品格的司法者”。
邹碧华同志从事司法工作近27年,把自己人生一大半的时光奉献给了他所热爱的法官职业,正是由于把自己的全副身心和精力都投注在司法事业中,才有了他所说的这句话:“法官不应该是冰冷的法律适用机器,而是一个充满人文品格的司法者。”
现阶段,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人们法治意识的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的关注越来越强烈,对司法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司法活动不仅要做到公正高效,还要兼具民主、公开、文明、廉洁、和谐。以笔者之见,邹碧华说的“人文品格”是指三种品格:
一是指刚柔并济,如今的司法并非一味都是冰冷生硬的面孔,而是展露出了以刚为主,外柔内刚,刚柔相济的倾向。司法的公正、效力、约束等体现了刚的特性,而法官的为民情怀、亲和力,循循善诱、解疑答难,稳妥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方法,则更多体现了柔的一面。
二是指缓急得当,司法活动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但法官不能一味求快求急,欲速则不达,司法效率如何,不能完全靠办案速度来衡量,只有适度把握缓急分寸,准确把握时机,才能在保障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司法效率。
三是衡情度理,充分关注情理因素,在不与法律冲突的条件下,将道德原则、是非标准、风俗习惯等引入司法审判过程,使司法过程与结果更加符合当事人及群众的期待。
二、“我能够感受到,他对这份事业的追求。从硕士、博士毕业后他再回到高院,他越学越对法律有追求,自己觉得越发游刃有余。”
邹碧华的妻子在回忆邹碧华生前事迹的时候说道:“这么多年学过来,刚开始还是觉得法律蛮枯燥的,但是他越学越有感悟和启发,游刃有余,也愿意为司法付出。”
兵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法律正是邹碧华手中的武器,是他在司法领域中纵横驰骋的命脉所在。
如何像邹碧华那样做到在司法领域游刃有余,个人认为首要任务就是增强法学理论基础,提高业务水平,同时培养对司法的敬畏与热爱。著名大法官卡多佐曾经说过:“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必须为明天做准备。它必须具备成长的原则。”诚然,任何人的司法能力都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轻而易举就能得来的,像邹碧华这样能够写出《要件审判九步法》这类具有法律教科书意义的著作,一定是在不断的学习、积累和实践中获得了经验并从中耐心总结的。
一是重视理论学习。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法官的审判能力是建立在法学理论基础上的,因此要认真学习法学基本理论;同时要根据工作需要,学习各种司法系统内的操作规程以及司法规范,与时俱进地更新法律业务知识;此外,优秀的法官除了精通各种法学理论外,在自己负责案件的相关领域也是专家,因此法官还应对相应的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广泛涉猎。
二是注重积累司法实践。理论学习奠定了增强法官司法能力的基础,实践则是法官获得第一手经验、增强自身“战斗力”的关键渠道。实践不仅能够将专业知识转化为司法技能,而且还能够创造司法技能,如邹碧华同志就是在长期的司法实践锻炼中,形成了个人的工作法,也在司法领域越发如鱼得水。
三是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审判活动不仅是专业性的裁判活动,也是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社会活动,为此,法官要做到公正司法,实现审判活动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就必须关注社会,体察民情,熟悉民风民俗,只有深入社会,才能了解群众所需,关注民众疾苦,从而查明各类纠纷的症结所在,找到定纷止争的有效措施。
四是要善于总结。如果实践是增强“战斗力”的渠道的话,总结则是实现自身“升级”的奥义,只有在总结中查缺补漏,减少无用功,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目的。牛顿为人熟知的一句名言:“如果我看得更远的话,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邹碧华就善于“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结合自身工作、总结前人经验。时任经济审判庭情况调研组组长的高境梅回忆道,有次她随口说让碧华研究一下公司法案例,过了几天,她发现碧华从基层法院调了几十部卷宗一本一本看,总结公司法案例类型,思考审判中存在的问题,梳理审理意见,高境梅还对邹碧华说:“你像海绵一样,把我几十年存下的老底子都吸光了。”
三、“背着黑锅前行,是改革者必须经历的修行。”
如今正是全国法院如火如荼进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关键时刻,这场“足耀千秋”的改革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险阻,“司改之难,超乎蜀道,需要志士仁人戮力担当。”邹碧华同志却“不幸累倒在钩连司改天梯的途中”,他的身影永远定格在了改革一线战场,而他的那句“背着黑锅前行,是改革者必须经历的修行”却言犹在耳。
其实这些“黑锅”又何尝在改革时才出现的?邹碧华初任长宁法院院长时就遭受了巨大压力:干警心态不够振奋,信访案件居高不下,执行投诉信令他夜不能寐,于是他将多年来对于法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的思考,关于司法改革的设想,诉诸实践,在长宁法院展开了一场深刻的基层法院改革。凡有变动,必有争议,但邹碧华将那些争议和“黑锅”都化作了促他前进的铠甲。
在缅怀邹碧华同志的同时,我们必须认识到,如何汲取他的精神力量,学习他直面挫折、百折不挠的精神,追随他做“合格法官”的脚步,才是我们为了纪念他能做的最好的事情。
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新型案件、疑难案件层出不穷,涉及民生问题和群体性利益的案件逐年增多,案件处理的难度和平衡利益关系的难度越来越大,社会各界对增强法官司法能力、提升审判水平都寄予了很大希望。同时,伴随着人们日益热切的关注,各类案件所面对的正负争议也越来越多,群众对“正义”的追求仍在相当程度上胜过对程序的关注,一些正当的司法活动可能会遭受不理解、不支持,如何坚持原则、坚定司法立场、恰当运用司法技巧与策略回应群众诉求,就成了法官面临的一大考验。
“技术先行,德性至上”。在笔者看来,除了不断加深法学理论积淀,提高审判业务技巧外,提升司法良知正是法官应对当前考验的利剑。
一要坚守司法理性。司法活动中面临着形形色色的文化程度不一的当事人,日益发达的大众媒介也有诸多“媒介审判”引导公众思维的案例,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常将法官置于被误解、受指责的位置,因此,法官必须以宽大的胸怀和坚韧的毅力来承受这些冲突,尽力以自己高尚的品格、良好的职业道德、精湛的业务能力来回应社会。
二要勇于担当社会责任。新时期法院职能已经逐渐发生了变化,不再局限于审判调解,还要发挥“社会管理部门”的作用,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也相应要求法官在有效化解矛盾的同时,进一步实现法律的指引功能,因此,法官就必须充分认识到自身判断活动可能带来的道德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要提高政治智慧。在新形势大局的要求下,法官不仅需要化解个案矛盾、纠正个体偏差,还承担着艰巨的政治责任,要回应经济社会变化,通过审判职能的适当向前或向后延伸,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因此也就要求法官提高政治智慧,在执行法律的过程中,能够把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结合起来,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大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头脑,在事关方向、事关原则的问题上立场坚定,以司法审判为经济发展大局保驾护航。
如今,当我思考何为一个合格的法官时,脑海里总会浮现出邹碧华的身影,他留给我们的精神财富一文难以道清,但相信司法改革途中,仍会有“邹碧华”的影子,那是他近27年来不断征程所打下的疆土,是他殚精竭虑所贮藏的思想宝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