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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合格法官

  发布时间:2016-05-09 16:23:35


    中国有句古话是活到老,学到老,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首先要坚持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加强法律素养。其次,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要有“将心比心,推己及人”的仁者情怀,要求法官用司法的人性与温暖去感召当事人,法律是刚性的,司法最终的结果可能是无情的,但是司法的过程却可以是温暖的。在成长的过程中,我朝着自己的梦想前进,终于我成为了一名人民法院干警,工作中我时常反思,应该怎样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

    一、要有一颗爱民的心

    法官是理性的,也应该是冷静的,但法官绝不应该是冷酷的。于是,在判决离婚的那一刻,我们的法官充当了最后的百合,让分手多了一份理解和宽容;在调解赡养纠纷的那一刻,我们的法官充当了传递情感的使者,留住了那份即将流失的亲情;在处理损害赔偿纠纷的那一刻,我们的法官为弱者主持公道,让遭遇不幸的家庭依旧荡漾笑声。“法外仍是责,庭外应有情”,这就是当代法官的职责。波斯纳说:一个法官的最高追求也许只是裁决的合乎情理。合乎情理就是合乎良心,合乎良心就是合乎正义,合乎良心就是合乎人性。法官必须以良心作为坐标,时时刻刻校准自己的行为,不能偏离分毫。在基层法院要想成为一名优秀法官,应积极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进行学历深造、多向高校教授进行学理请教。面对纷繁的世界,法官要研究审判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善于总结,善于观察,既要抓住普遍性的规律,又要不放过个案的研究。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基础,一个人的法律业务素质不行,还可通过教育、培训、学习等方式予以提高,即便仍不能胜任审判工作,还可以考虑调整到行政或审判辅助部门工作,但如果一个人思想道德品质不行,上对父母不孝、下对亲朋不忠,一切以一己私利和个人好恶为出发点,即便进入法院工作,即使当了法官,也不会成为一个称职的法官,就更不要说优秀法官了。人民群众是通过耳闻目睹法官的言行举止来评判法官的形象,进而来体会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的真正价值。作为法院的工作人员,要树立公正形象、为民形象和清正廉洁的形象,就必须做到“慎独、慎微、慎行”,面对各种诱惑始终保持高度的免疫力,真正做到清正廉洁,在司法活动中保持中立,主持正义,确保裁判的公正。

    二、要坚守公平与正义

    法官的胸间应当充满正气,法官的眼睛应当蔑视特权,法官的肩膀应当扶持弱小,法官的两袖应当一片清风。在法治社会,司法公正就是追求“程序公正”基础之上的“实体公正”。“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要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当今,人们对司法公正的需求与关注,促使我们不断创新展示司法公正的载体:为了让当事人“看得见公正”,我们在审判庭安装了监控,对庭审情况进行全程录像;为了及时兑现当事人的权益,我们的执行法官不辞辛苦蹲点守候躲避责任的“老赖”;为了让困难群体打得起官司,我们提供了各种援助措施,让正义不因贫困而失色。美国一位著名的法官曾发出这样的感叹:“当我回头看世界上的各种职业时,只有法官的职业让我心动和感激,她有智者的渊博,有上帝的仁爱,有父亲的慈祥……”。什么是法官的荣誉?当那些失足少年在我们精心设立的心理咨询室里流下悔恨与信任的泪水时,我们能够感受到;当我们成功调解了一起重大土地纠纷,及时遏制了一场潜在的群体性事件时,我们也能感受到。既然选择了远方,就只能风雨兼程;既然选择了法官这份职业,就要牢记法官本色,并将珍惜这份荣誉作为一生的追求!社会生活是变动不居的,人的理性是有限的。想要以有限的法律适用于无限的生活是不可能的,而“法官不能拒绝裁判”,法官必须要有自由裁量权。为防止法官自由裁量权不至于被滥用,法官必须要遵循法律的精神,凭自己的良心判案。法律条文不会自动变成“活法”,法律必然要被解释,“法官的责任是当法律运用到个别场合时,根据他对法律的诚挚的理解来解释法律”。俗话说,好经能被歪嘴的和尚念歪。答案是:“法官的良心才是实现正义的最终保障”。这就要求我们的法官要“心中永怀正义,目光不断往返于事实与规范之间”。在现代社会,法官是维系国家稳定的特殊群体。其综合素质的高低关系到国家法治的实现程度。法律是不变的,至少在它的有效期间内是这样,然而案件却是各不相同,这就要求法官,适用法律不能教条,要从实际案情出发,从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出发,决不能千篇一律,在强调程序的同时千万不要忽视实体,坚持实体和程序并重。社会进入转型期,要以化解矛盾纠纷为突破口。善于抓住矛盾纠纷容易激化的苗头性倾向,做好当事人思想疏导工作,发扬巡回、流动审判方式,让当事人感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三、要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

    在这样一个时代,引导和培育民众对法律的信仰和信心,推动法治精神的确立,是确保社会走向和谐与安定的重要保障,而这些都离不开司法者的努力。也许我们个人的作用是微弱的,但是当我们站在审判席上的时候,我们已经不是单个的个体,而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整体。我们制作的每一份判决书都在向公众传递社会所倡导的价值取向和是非标准。每逢当事人手拿判决书发出或好或坏的感叹时,作为法官,我们有责任去了解这感叹背后的故事,有义务去思考这感叹深处的悲哀或喜悦。“善体法意,顺遂民情”,只有真正把当事人装在心里,才能忠实地履行法官的神圣职责,才能尽显“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赤诚本色。更要从实践中学习,通过实践验证自己所学,通过实践反思自己所学,通过实践不断提升自己所学,用自己所学武装自己,提高自己的认识,端正自己的态度,树立自己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起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法官是活的法律,是法律的化身,是正义的象征,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守护神。法律要被人敬仰,有赖于法官被人敬仰。而法官要被人敬仰,必须有良心、有爱心、有善心、有公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作为国家权力之一的司法权是人民授予的,司法权行使的终极目的是为了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司法的人民性是社会主义司法的本质属性,司法权只能用来保护人民,维护人民的利益,而不能损害人民的利益,不能偏离人民的本质。司法权只能让有良心的司法者行使,而不能由心术不正者把持。法官是一个良心职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才是法律最好的代言人,一个有良心的法官才能真正做到司法为民,一个有良心的法官才能赢得人民的尊重和信任。

    四、要有深厚的法学素养

    古语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无论干哪一行,要想干好,应具备该职业所要求的精湛的业务素质。一个优秀法官对法律的适用从来不会单纯死抠法条、对法律进行片面理解走极端,而是通过现象看本质,从立法精神、立法原意方面去理解、适用法律,从而达到公正审判的目的。古语有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工作中我们要树立平民意识,做到不扰民;思想上我们要端正亲民意识,做到温情司法;实践中我们要深化服务意识,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最后我们要强化为民意识,让人民直接参与到司法工作中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地深入到群众中去,才能切实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把人民群众放到第一,把人民群众放到我们的心坎上。法律是国家的最后一道大门,作为一名法官,又坚守着法律的最后一道大门,要坚守好自己的岗位,就要坚守公平正义的底线,严格司法,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改进工作作风,在工作中做到阳光司法,做到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并重,让法律在阳光下运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法官是一个神圣而庄严的职业,法官代表着国家行使公权力,在工作中,我们要切实做到廉洁奉公、公正司法、以人为本,同时要坚持学习,加强修养,文明司法,用自己的行动去维护法官这个职业的荣誉,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民事审判第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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